总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的通知》(陕水直党〔2016〕26号)文件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转发你们,请在10月14日前尽快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贯彻落实。
总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