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公司门户网站管理,规范加强信息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及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规范网站运行与管理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总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总公司各单位或部门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要新闻资料和信息,要求每旬至少投稿1篇。
第三条 网站理管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理管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正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理管员负责总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汇总、发布。
3、未经总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理管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理管员要保证总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理管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总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理管员要及时与各单位或部门的信息员联系、沟通,及时把握工作要闻、行业新闻确保更新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3、总公司工作要闻、行业新闻、通知公告、信息等需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 信息新闻来源及更新
1、总公司领导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总公司考察活动、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总公司陪同部门或办公室负责提供。
2、上级机关前来总公司调研活动(包括厅里来宾)、人事招聘、员工培训、物业管理、总公司通知等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3、项目来源、项目开发及项目资金的落实、项目运行及竣工,各灌区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招标和采购由项目开发部负责提供。
4、编写渔业申请报告、渔业资金到账、渔业项目实施和竣工,渔业设备仪器招标和采购信息由渔业公司负责提供。
5、防汛抗旱物资,材料、设备的招标和采购由经销部负责提供。
6、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物流信息及总公司的安全工作由仓储公司负责提供。
7、设备监理方面信息由监理中心负责提供。
8、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新闻信息由财审部负责提供。
9、上级机关党委、纪委前来总公司考察活动,接待工作及需要提供资料方面信息由党办负责提供。
10、产品介绍等由相关业务单位或部门提供。
11、为保证总公司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总公司各单位或部门信息员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网站各信息员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12、网站信息员撰写的文稿、“视频播报”要上省水利厅网站均由网站管理员把关,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审核,再送总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报送。
第六条、网站的稿酬和考评
1、为了提高网站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网站信息员稿件一经采纳,总公司将付给一定稿费报酬。投稿情况将为年终单位或部门考评的内容之一。
2、网站信息员撰写的文字稿件在水利厅网站(刊物)或以上单位网站(刊物)按每100字5元;发表每篇稿件原则上不超过400字。
3、每半年结算一次,按网站信息员每人投稿数量计算发放。
4、年终评选网站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优秀通信员。优秀通信员奖励500-1000元。
第七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1、提供的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理管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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