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电物资总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

2016-07-08 09:19

总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水利厅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现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调查研究

1、大兴调研之风。总公司党政领导、综合部门定政策、做决策必须深入总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题调研。要充分运用座谈、访谈、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认真地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得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更不得简化调研程序,闭门造车。

2、提倡轻车简从。到基层调研,能乘坐公共交通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不能乘坐公共交通的尽量合并乘车。

3、简化接待工作。领导下基层调研,不悬挂横幅标语、不铺设地毯、不高接远迎,不摆放花木水果和香烟,不赠送纪念品,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被调研单位就餐的可就近安排工作餐。

二、精简会议精简文件

1、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尽量开小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除职代会、年度考核会和个别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得召开总公司全体职工大会,除党政重要事项必须印发文件外,其他事项一律采用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文件等手段送达。

2、严格压缩会议经费和文印费。必须召开的会议,除职代会、考核会等大型会议外,其他会议一律不挂会标,不印发会议材料。需要印发会议文件的尽量双面印刷,尽量减少印刷数量。召开会议不发礼品、纪念品,不摆放花草盆景,不安排宴席,必须就餐的安排普通工作餐。

三、严格控制出差和外出考察。

要严格控制与本单位工作和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的出差和考察。特别是要严格控制与本单位没有隶属关系的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种外出考察活动。凡工作和业务活动中,能用电话或网络解决的问题尽量不安排出差。凡因工作需要必须到省外出差的,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凡是出短差能解决的就不出长差,可出可不出的公差坚决不出。因公出差必须按照规定选乘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未经事先批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动车。

四、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凡因工作和经营需要必须进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的,须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同意,在普通饭店进行接待。接待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公务商务接待应尽量减少陪餐人员数量,凡与公务活动和商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陪餐。公务或商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旅游观光,不安排休闲娱乐活动,不赠送土特产和纪念品。

五、严格公务车辆管理。

总公司以及总公司各单位的公务车辆由总公司办公室或各单位指定部门统一管理调度,任何人不得配备专用车辆,更不得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因公外出,在市内办事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公务车辆的,由车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安排使用。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封存,车钥匙交由车管部门统一管理。